2023广东/东莞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标讯类别:国内招标
受东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,拟对东莞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(采购编号:ZB-202302022)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东莞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
二、采购编号:ZB-202302022
三、采购内容:
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(元) 总价最高限价(元)
1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及配套耗材 1 套 102,000.00 102,000.00
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,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,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。
四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:
1.供应商须符合《中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(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“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”作相关承诺);
2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1)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,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或在有效期内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;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,应取得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》;(2)供应商为代理商的,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有效期内的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,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应取得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或有效期内的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;
3.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;
4.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”记录名单;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”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。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。
五、请供应商代表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:
供应商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:
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磋商时提供“三证合一”的《营业执照》(或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)复印件(加盖公章);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。
备注: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。
六、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7日期间(工作日9:00-12:00,14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)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,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。
七、本公告期限:自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3日止。
八、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:2023年03月03日上午09:00(北京时间)。
九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:2023年03月03日上午09:30(北京时间)。
联系人:李工
手 机:18515193885
电子邮箱:ztgx3885@163.com
2023广东/东莞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及配套耗材采购招标
发布时间:2023-02-22